当前位置:首页 > 热梗

网络流行语同人是什么意思网络用语

Demon。

女 186关注度

2026-07-01 16:08:00

网络流行语同人是什么意思网络用语

同人,原本指的是“志同道合的人”,也就是同好。这个词源自日语“同人(どうじん)”(Dōjin),最早可以追溯到日本明治时期的文学圈子。如今,它泛指由爱好者进行的非商业性文化创作,范围相当广。不过,现在大家提到“同人”,更多时候特指基于某个商业作品——比如动漫、游戏、影视等——进行二次创作的作品。简单来说,就是“用爱发电”的产物,带着一股“老子就要搞这个”的热血劲儿。

同人界:

“同人界”的核心精神是“自创、不受商业影响的自我创作”,也就是“自主”创作。和商业作品比起来,同人创作的自由度直接拉满,有种“我想画啥就画啥,我想写啥就写啥”的任性味道,仿佛在说“我的世界我做主”。这种创作的自制出版物被称为“同人志”,爱好者们聚在一起,形成一个独特的文化圈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同人界”。想象一下,就像一群人在漫展上摆摊卖本子,那场面,简直是“文艺复兴”现场。

特别说明一下:同人不仅仅指基于原有作品的“二次同人”,作者自己原创、但没进行商业运营的作品,也属于同人的范畴。比如你自创了一个全新的故事,没卖给资本爸爸,那它也是“一次同人”。关于这个定义的更多细节,可以翻翻本词条里“一次同人”那一趴。

同人的广泛定义:

同人,可以理解为爱好者用特定文学、动漫、电影、游戏作品中的人物,进行再创作,创作出情节与原作八竿子打不着的文学或美术作品。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“同人小说”和“同人画作”的合体。不过,别以为同人就是“二次加工”,它也可以是纯原创的。有时候,“同人”指的并不是原作的衍生品,而是“非正式商业性的”意思。比如,你经常听到“同人游戏”这个词,它可能不是某部原作的衍生物,甚至本身就是原创作品,这时候“同人”的含义就是“咱没进商业圈,就是玩票”。这就像那些独立游戏开发者,自己搞个demo,不靠大厂,纯靠一腔热血——妥妥的“为爱发电”典范。

现代同人定义

在现代语境下,同人通常指:在原创作品中,那些被塑造出来的虚拟人物,在二次创作中扮演不同的故事。比如说,你可以让《火影忍者》里的鸣人去霍格沃茨学魔法,或者让《复仇者联盟》里的钢铁侠和《名侦探柯南》里的工藤新一一起破案。二次创作的作者并不是原创作品的创作者,而且一般没获得官方授权(毕竟要授权的话,可能得排队到天荒地老)。因此,这种二次创作的作品就被称为“同人作品”。说白了,就是粉丝们自己搞的“平行宇宙”或者“如果当初”系列。

同人相关词语

同人的例子多到数不清,比如:数码宝贝同人、柯南同人(“真相只有一个”但换个脑洞)、神话同人(比如把宙斯和女娲凑一对)、逆水寒同人(古风武侠也能玩出花)、网球王子同人(网王同人,角色们除了打网球还能谈恋爱)、吸血鬼骑士(日语:ヴァンパイア騎士,英语:Vampire Knight)的同人(VK或血骑同人,吸血鬼和人类的禁忌之恋)、少年阴阳师同人(少阴同人,驱魔少年的另一种打开方式)、棋魂同人(围棋少年们的爱恨情仇)、SD同人(SD就是《Slam Dunk》,英文原意是“大力扣篮”,中文译名有《灌篮高手》《篮球飞人》《男儿当入樽》,所以也常叫灌篮同人)、火影同人(忍者世界的无限可能)、家教同人(家庭教师的黑手党日常)、银魂同人(吐槽和恶搞的狂欢)、银河英雄传说同人(宇宙级别的权谋与爱恨)。

另外还有小说同人,比如动漫同人、武侠同人(让郭靖和令狐冲组队)、小说同人(比如《哈利·波特》的平行世界)、授权同人(官方授权的存在,但不多见)、影视同人(追剧追到自编剧情)、游戏同人(比如《原神》玩家自己画角色新皮肤)。总之,万物皆可同人,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粉丝办不到。

同人相关的梗

说到同人的“梗”,那可太好玩了。借用商业IP中的设定或人物进行创作的小说,叫“同人文”或“同人小说”,比如“如果《鬼灭之刃》里的炭治郎穿越到《咒术回战》”这种脑洞。这些作品的实体化册子,则叫“同人本”或“同人志”(同人誌,どうじんし,Dōjinshi),漫展上抢到的本子都能堆成山。还有“明星同人文”,就是用真人明星(比如肖战、王一博)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,这玩意儿在饭圈特别火,但也容易引战,毕竟“磕CP”和“营业”的边界有时候比纸还薄。梗圈常说的“太太”(指大手子作者),“神仙画画”(赞美画功),“OOC”(Out of Character,角色崩坏)都是同人圈的日常黑话。

版权问题

这里得敲黑板了。一个重要的点是:未经授权的同人行为及其二次创作的作品,并不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保护。同时,要注意的是,未经授权的同人及同人作品,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商业化,否则就是违法操作,分分钟可能收到律师函警告。不过,现实情况是,版权所有者(比如大厂、作者)很少对同人作者赶尽杀绝,甚至有些同人作品还能通过正规出版商出版,比如某些知名IP的官方画集。但这也容易引发法律纠纷,毕竟“灰色地带”不是“免死金牌”。这也暴露出中国在版权保护领域还有一些空白,就像游戏里的“未探索区域”一样,既刺激又危险。

一般来说,同人和原作之间是一种“互利互惠”的关系:原作提供素材,同人帮忙免费宣传,甚至能吸引新粉丝入坑。所以,原作出版商通常采取默许的态度,尤其是那些同人作品量大到管不过来的IP,比如《海贼王》《鬼灭之刃》,简直是“同人宇宙”本宙。不过,如果同人作品因为内容和质量(比如搞黄色、恶意抹黑)对原作造成了不良影响,那这种“默许”就可能会瞬间破裂,版权方可能就会“重拳出击”惩罚同人作者。所以,搞同人虽然自由,但也得讲点“江湖规矩”,别玩脱了变成“同人界的翻车现场”。

如果您喜欢,请记住:91个性网
186
相关内容